暮色籠罩著南方小鎮(zhèn)的破舊街巷,陶桂嘉蹲在廢品回收站的角落,
正用粗糙的手套分揀著紙殼。手機屏幕突然彈出的新聞推送,像一道驚雷,
劈開了她刻意塵封的過往—— “人販子王桂芝獲刑8年” 的標(biāo)題旁,那張布滿溝壑的臉,
瞬間讓她手中的紙殼散落一地。
十六年前的寒冬,七歲的陶桂嘉攥著烤紅薯,跟著媽媽在集市買年貨。
穿花棉襖的女人說帶她找 “會變糖畫的神仙爺爺”,她就那樣蹦跳著跟去,
再沒見過媽媽哭紅的雙眼。被賣到偏遠(yuǎn)山村的十年里,她像牲畜般被拴在土坯房,
挨打、挨餓是家常便飯,逃跑被抓回后,更是被用鐵鏈鎖在床邊。直到一次暴雨沖垮山路,
她才趁著人販子疏忽,扒貨車逃出魔窟。
“是她…… 就是她把我拖進(jìn)地獄!” 陶桂嘉指甲深深掐進(jìn)掌心,指節(jié)泛白。
回收站老板老周聽見動靜,湊過來念叨:“這案子判得輕吧?人販子就該千刀萬剮!
” 這句話像火柴,點燃了陶桂嘉胸腔里隱忍多年的火。
她望著新聞里 “刑期已滿可申請假釋” 的小字,決定做件沒人敢想的事—— 重啟追訴,
把這個毀了她一生的惡魔,再次釘上法庭的恥辱柱。